(一)音乐特长生测试办法
一、测试项目
每考生考两项。(1)声乐为必考项目。(2)考生从器乐、舞蹈两项中再任选一项。
二、分值
所考两项每项满分100分,其中得分高的作为主项按70%折算,得分低的作为副项按30%折算,两项合计满分100分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。声乐:演唱一首歌曲(非通俗歌曲),考生先向主考教师报曲目名称、歌曲调(声乐测试需向伴奏教师提供乐谱),不能使用伴奏带。
2。器乐:自选乐曲一首。除钢琴外,其他乐器自备。器乐不包括电子琴、口琴、吉他等。
3。舞蹈:自选舞蹈作品一个,伴奏带自备。舞蹈限独舞。
4。考生须到侯考区候考,临近考试的考生不能远离候考区(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监考教师说明),叫号两遍未到者将视为放弃考试。